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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朗读

各区县(市)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各有关直属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促进教育公平,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落实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教计〔201822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治理切实维护中小学正常招生秩序的通知》(浙教基〔2017124号)、《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甬教〔2018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市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招生计划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已核准的各学校办学规模之内,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的要求,编制和核定本区域年度中小学招生计划。

各中小学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计划实施招生,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突破核定招生计划数的,须由学校提交书面申请,采取先报批、后招生的办法,由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才能招生。各校招生简章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发布,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简章须与备案内容一致。

民办学校要立足于本区域招生。公办背景民办学校未经当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得跨区域招生。其他民办初中如在一个区县(市)跨区域招生数超过10名,须在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招生。经同意跨区域招生的,其跨区域招生计划纳入生源地招生计划。有寄宿条件的公办背景民办小学跨区域招生数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0%,无寄宿条件的原则上不得跨区域招生。

二、规范招生范围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以学生户籍或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合理划分学区,科学确定每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服务区范围。学区或小学与初中对口直升方案调整时,应坚持慎重稳妥的原则,通过合适的形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提前公示后发布实施。学区或小学与初中对口直升方案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要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8100),建立户籍生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

基于我市行政区划调整的实际情况,海曙、江北、鄞州、东钱湖、高新区(简称市本级区域)所辖民办初中在上述区域招生时,视为同一招生区域。市本级区域外的公办背景民办初中到市本级区域招生,须报请市教育局同意。

三、规范报名方式

公办小学入学采取登记免试入学。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实施网上报名,推行公办民办小学同步招生。2020年起,全市公办民办小学全面实施同步招生。公办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或小学与初中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民办学校入学原则上以区县(市)为单位,统一建立报名平台,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实施网上报名,不得对报名设置前提条件。民办初中区域内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区域户籍或小学学籍的六年级学生,户籍取得时间应在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之前。以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初中按当地的招生政策执行。

市本级区域的公办背景民办初中区域内招生时,实行网上统一平台报名。学生志愿分为第一批次志愿和第二批次志愿,每批次志愿最多填报1个。第一批次志愿和第二批次志愿学校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填报第一批次志愿的学生须具有市本级区域户籍。

公办背景民办初中跨区域招生,也实行网上统一平台报名,每位学生限报1所学校。在市本级区域就读的学生可在跨区和区域内两类志愿中选择一类填报,不能兼报。网上报名时,学生或学生的志愿填报代理人应确保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

市本级区域的公办背景民办初中区域内招生和全市公办背景民办初中跨区域招生,可以登录宁波市教育局网站报名(网址:http://www.nbedu.gov.cn/)。其中,拥有市本级区域户籍但在市本级区域外就读的学生须到宁波市教育考试院报名。(报名要求另行通知)

凡未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统一报名、重复报名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各校一律不得录取,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录取的也予以取消。

四、规范录取方式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免试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文化科目选拔考试或变相选拔考试遴选录取学生。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个人合作或与社会培训机构测试(竞赛)成绩(含获奖证书、等级考试证书等)挂钩进行招生。

公办学校招生时,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应根据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事先公布的规则按程序妥善分流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民办学校招生时,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原则上全额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则应按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程序招足学生,并可以采用电脑派位、面谈、学习能力测评的方式确定录取对象。学习能力测评主要考核学生学习能力,采用现学现评方式,不得考核学科知识,不得进行笔试。

市本级区域的公办背景民办初中在区域内招生,第一批次志愿采用电脑派位+差额录取方式招收学生。若填报招生学校第一批次志愿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指区域内招生计划数,下同)的2倍,由招生考试机构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按招生计划的2倍数量确定入围对象,从中自主招收招生计划数的70%。招生计划数的30%,由招生学校从填报本校第二批次志愿的学生中自主招生;若第一批次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的2倍,则由招生学校从中自主招收区域内招生计划数的70%(若第一批次志愿报名对象不足招生计划数的70%,原则上全额录取),剩余名额从填报本校的第二批次志愿学生中自主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应依规通过面谈或学习能力测评的方式确定招收对象,并于录取结束两日内报市教育局备案。已在第一批次志愿中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第二批次招生。

公办背景民办初中跨区域招生时,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区域计划数的2倍,则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按各区域招生计划的2倍数量确定入围对象,招生学校从入围对象中自主招收。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区域计划数的2倍,则由招生学校从所有报名学生中自主招收录取。录取名单须于在面谈或学习能力测评结束两日内报市教育局备案。

公办背景民办小学招生时,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区域内计划数的2倍,则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的学生应占到区域内计划数的50%以上,剩余计划在报名学生中自主招生;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区域内计划数的2倍,则由学校在报名学生中自主招生。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包括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的学生,如自己放弃录取或因有违规情况而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原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回原籍地入学办法统筹安排入学。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的学位如被录取学生放弃或因有违规情况而被取消录取资格,学校不得在该区域增补录取,不足名额在学校所在的区域内招生中补录。

市本级区域的公办背景民办初中区域内招生和全市公办背景民办初中的跨区域招生的网上报名、电脑派位等工作由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五、招生时间

公办小学和初中招生时间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

民办初中招生活动不得早于41日,民办小学不得早于415日。招生活动包括开展招生登记、组织校园开放日、招生宣传等。

公办背景民办初中招生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内容

招生学校

47-9

1.    招生报名

1.    市本级区域公办背景民办初中

2.    全市跨区域招生的公办背景民办初中

412

1.区域内招生电脑派位

市本级区域公办背景民办初中

2.跨区域招生电脑派位

全市公办背景民办初中

413

1.    招生学校对区域内第一批次志愿和跨区域招生入围对象进行身份信息确认并告知面谈或学习能力测评相关要求

1.市本级区域公办背景民办初中

2.全市跨区域招生的公办背景民办初中

414

1.第一批次志愿入围对象面谈或学习能力测评

市本级区域公办背景民办初中

2.    跨区域招生入围对象面谈或学习能力测评

全市跨区域招生的公办背景民办初中

415-19

1.招生学校对第二批次志愿招生对象确认及相关准备工作

市本级区域公办背景民办初中

420

1.第二批次志愿招生面谈或学习能力测评

市本级区域公办背景民办初中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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