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象山县港航管理中心、东钱湖湖区与旅游管理局,宁波海事局所属各海事处,市交通执法队、市港航中心,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浙江分公司:
现将《宁波市老旧、小型危化品船舶及小散航运企业淘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有效推进我市老旧、小型危化品船舶及小散航运企业淘汰工作,促进我市涉海涉渔领域安全形势稳定。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宁波海事局
2022年3月1日
宁波市老旧、小型危化品船舶及小散航运企业淘汰实施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提升我市涉海涉渔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促进涉海涉渔领域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宁波市涉海涉渔安全整治行动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船舶范围:在我市注册的航运企业或港口服务企业经营的达到交通运输部《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所确定的老旧船舶标准(船龄12年以上)且500总吨以下的运输散装液货危险品的海船。
企业范围:在我市注册的规模小、安全管理薄弱、信用评价较差的航运企业。重点整治以下几类企业:1.自有船舶运力规模达不到经营资质条件要求的企业;2.整治期间发生较大等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的企业;3.整治期间被海事部门列为“红牌”监管的企业;4.整治期间被交通(港航)部门列为经营资质红色预警的企业;5.整治期间经查实存在“假光租”、“代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二、工作目标
通过老旧、小型危化品船舶及小散航运企业淘汰工作的开展,到2023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列入整治范围的我市船舶数量明显减少;
2.力争将我市达到交通运输部《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所确定的特别定期检验船舶标准(船龄26年以上)的500总吨以下的,以及达到老旧船舶标准(船龄12年以上)的300总吨以下的液货危险品船舶淘汰清零;
3.列入整治范围的航运企业,按照“疏堵结合”原则,指导企业整改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安全生产形势没有明显改善的,引导其退出市场。
三、组织机构
成立宁波市老旧、小型危化品船舶及小散航运企业淘汰工作专班。专班由市交通运输局、宁波海事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市交通执法队、市港航中心、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浙江分公司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统筹推进老旧、小型危化品船舶及小散航运企业淘汰工作。
辖区内有经营列入整治范围船舶的企业的区县(市),以及小散航运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县(市),由属地交通运输部门与所属的海事处牵头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老旧、小型危化品船舶及小散航运企业淘汰工作。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排查,建立整治对象清单(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牵头单位:宁波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局)
开展全市老旧、小型危化品船舶和小散航运企业排查。通过排查工作,明确列入整治范围的船舶和航运企业范围,建立整治清单,并根据整治工作情况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二)政策引导,推进老旧、小型危化船舶淘汰更新(完成时限:2022年底,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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