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市交通执法队、市公路运输中心,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各在甬高校、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决策部署以及“平安交通建设年”活动要求,进一步提升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水平,保障我市教师、学生出行安全,根据2021年5月22日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公安交警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席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市学校用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道路客运安全宣传。各区县(市)交通、教育部门要联合开展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的道路客运安全宣传,采取丰富多样的手段和形式,普及道路旅客运输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知识,广泛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性,倡导乘坐合法合规客运车辆,不断提高在校学生及其家长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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