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缓解出口企业难题,吸引班轮公司将更多空箱调运至宁波舟山港宁波港域,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跨境物流缺舱缺箱问题应对工作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制定《2021年一季度调运力、增空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1月12日至1月1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征求意见稿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7号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邮编:315041
电话:0574-89189041
关于印发2021年一季度调运力、增空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doc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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