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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快我市交通经济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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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快我市交通经济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交通业的若干意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发展海洋经济的实施意见》、市委《关于强化创新驱动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的决定》以及全市交通经济发展大会要求,加快推进交通经济转型发展,推动交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率先基本实现交通现代化,现结合交通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和市委、市政府“六个加快”战略部署,以率先基本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为目标,树立“抓行业必须抓企业,抓企业就是抓行业”的交通经济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为主、政府引导、行业服务的原则,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政策扶持为导向,以服务企业为重点,以市场监管为手段,以要素保障为基础,强化创新驱动,突出管理创新,加快推进交通产业集聚提升、交通企业规模壮大、交通运输结构优化、交通经济总量提高,打造现代交通运输服务业,为宁波加快实现“两个基本”、建成“四好示范区”提供坚实保障。

  二、发展目标

  围绕率先基本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总体目标,2012-2016年,全市累计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额1100亿元,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不低于8%,累计完成交通技术改造投资200亿元,占同期比重不低于8%,交通产业发展效益明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明显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招商引资规模明显增加,基本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其中目标年全社会交通产业增加值突破500亿元,年均增幅10%,争取占GDP比重上升至6%;限上交通产业营收总额突破1300亿元,年均增幅10%;限上交通产业税收总额突破50亿元,年均增幅12%;限上交通企业利润总额130亿元,年均增幅11%;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突破2000万标箱;为全社会提供就业岗位超过25万个,占全社会总就业人口比重达4%。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产业引导,加快企业转型升级。

  1.推进产业集聚发展。注重交通经济圈构建,发挥海港和空港等重要交通平台的经济拉动作用,重点建设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加快推进梅山保税港区、镇海大宗货物海铁联运枢纽港、江北陆港物流中心、机场物流园区、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等产业集聚区建设。发挥交通路网对周边经济的促进作用,推进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等工程建设,支持和带动沿路产业带发展,不断促进交通经济与工业经济相融合,形成交通经济走廊。注重发挥地方政府积极性,依托特色楼宇经济,吸引总部型企业入驻。

  2.大力培育市场主体。鼓励规模化经营,引导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兼并和控股参股,培育港口龙头企业一家,百万载重吨以上航运企业1家,百辆以上道路客运企业15家,百辆以上出租车企业25家,百辆以上道路集装箱运输企业20家,总资产10亿元以上交通建设及投资运营类企业5家,规模型应急抢险和养护工程企业5家。鼓励企业集约化经营,保持限上交通运输企业1000家,培育营收过十亿企业12家、利润上亿企业30家、纳税上亿企业2家,新增上市交通企业1家,引进外资企业10家。

  3.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以加快传统货运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型为契机,大力发展专业化程度高、运营效率高、运输成本低的交通运输企业和相关服务业,铁水联运箱量力争达20万标箱,港口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达20%,机场货邮行吞吐量超过12万吨。扩大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服务范围,市六区机动化出行公交分担率达35%。发展集约化、网络化运输,重点推广甩挂运输、双重运输,全社会集装箱甩挂率达到1:1.2。推进营运车船标准化、专业化发展,营运客车中高级车型比例不低于80%,厢式货车比例不低于26%,重型货车比例超过1/3,万吨级以上船舶吨位占船舶总吨位85%以上。

  4.强化创新驱动提升。注重培育创新能力强、单位能耗低、节能环保型的现代交通运输企业,加大交通科研投入,逐年提高科研经费占行业增加值比例,力争达到2%。充分发挥咨询机构服务交通经济发展的作用,提升政策咨询、决策支持和智囊服务水平。推动自主创新,鼓励企业积极申请专利,并给予推广经费支持,力争申请专利数突破50个。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鼓励使用替代清洁能源,全市使用清洁能源公交车数量不少于2000辆、出租车不少于3500辆、集卡车不少于700辆。落实企业节能减排主体责任,与2011年相比,全市道路运输万元营业额能耗下降20%,水路运输千吨海里能耗下降5%,公交百万人千瓦公里能耗降低5%。

  5.鼓励品牌标准创建。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服务品牌创建,培育行业影响大、经济贡献多、服务质量优的交通运输龙头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2家。制订全市“百佳”交通运输企业评选办法,每三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并在主流媒体予以通报表彰。设立全市交通工程建设行业奖项——“三江交通杯”优质工程奖,继续实行政府对获国家、部、省、市优质工程奖励政策,适当调整招投标办法,体现优质优价,进一步营造创优夺杯的良好氛围。鼓励企业申报国家、地方标准,力争形成行业标准1项,地方标准5项。

  (二)加强服务企业,缓解企业经营压力。

  6.建立联系重点企业(项目)制度。合理确定交通重点企业,建立市、县两级交通系统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重点企业(项目)制度,深入开展“干部进村入企、一线解难创优”活动,及时为重点联系企业(项目)提供最新政策法规,宣讲阶段性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和行业发展情况,协助企业破解难题。

  7.深化行业信息披露。深入开展交通经济核算调查和国民经济贡献度研究,建立符合实际的交通经济核算体系和定期统计报表制度。每年发布交通经济发展白皮书,每季度开展交通经济运行分析与交通物流动态监测分析。每月采集样本企业运价基础数据,主动掌握市场价格动态,每年编制并发布12期覆盖水路运输、道路集装箱、危险货物、普通货物整车运输的运价指数和景气指数。

  8.搭建企业服务平台。整合“96520”和交通外网资源,建立统一特服号的交通企业服务中心,推行7×24小时服务机制,实现交通法规、政策信息一网可查。组建出租汽车服务公司,提高出租车企业服务能力。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司法部门沟通协作,定期组织银企对接、法律体检,协助企业提高融资能力、化解经营法律风险。引导企业组建交通商会,加强市场信息互动交流。

  9.降低企业经营负担。密切关注路网结构变动,及时优化集卡车通行费优惠通道。深化油运联动机制,适时调整运价维护企业合理利润率。建立履约担保、民工工资担保等工程保证担保与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挂钩机制,实行对各类保证金的浮动管理,探索银行保函保证方式,降低企业流动资金占用比例。结合营改增试点工作,加强企业财务指导,引导企业依法纳税。

  (三)加强市场监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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