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港航局、有关单位:
水运是综合运输体系中重要的低碳运输方式,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我市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重要依托。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宁波水运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港口吞吐量规模居全球前列,水运运力规模居全省前列,有力支持了宁波市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并对全省乃至全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在经过多年高速发展以后,宁波水运业也累积了一些影响平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例如岸线资源利用粗放、航运企业规模不大、内河水运发展滞后、港航产业链延伸不长、港航服务业层次较低,节能减排压力较大等问题。为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水运工作会议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努力推进我市水运业转型发展、统筹发展、绿色发展,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按照交通运输部提出的“兴内河、优港口、强海运”结构调整思路和《浙江省内河水运复兴行动计划(2011-2015)》、《宁波市加快打造国际强港行动纲要(2011-2015)》、《宁波市“十二五”综合交通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促进岸线资源集约化利用
1.强化岸线使用源头管理。遵循港口岸线开发与保护并重原则,严格执行《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推行港口作业区先规划后开发制度,加快研究编制未开发或未全面开发作业区的规划方案,鼓励成片开发,坚持有序开发。不断完善岸线利用合理性评估等各项工作制度。
2.优化作业区泊位功能布局。鼓励开展岸线资源整合利用。支持现有码头按照集约化要求调整泊位功能,支持码头按功能连片式布置改造,实现作业区装卸规模化,货种专业化。推进老港区个别不符合集约化要求的码头搬迁。
3.推进岸线资源“浅水深用”。鼓励通过有利于“浅水深用”的科学方法改善岸线水域、陆域开发条件。加快实施老旧码头升级改造工程,挖掘码头潜力。
4.改进企业自备码头经营方式。明确今后以公用码头建设为主的方针。支持作业能力有富余的企业自备码头提供社会化物流服务。积极推进公用码头经营人与企业自备码头、企业自备码头与企业自备码头之间的合作经营。支持企业自备码头通过资产重组等方式成立专门港口经营公司。
5.重视码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重视航道、锚地、堆场、集疏运通道等公共设施与码头的统筹规划建设。积极参与并推进宁波-舟山港公用航道、锚地建设。加快推进梅山港区、石浦港区进港航道建设。支持港口企业通过扩建、整合等措施提升港区堆场、储罐能力。
二、壮大航运市场主体
6.发展专业化运输市场。支持本地航运企业与港口、国际航运企业合作,开辟沿海和长江集装箱内支线、内贸线。优化运力结构,提高单船吨位,降低船龄,大力发展矿石、油品等大宗散货专业运输船队。巩固玻璃、沥青、液体硫磺等专业运输市场,支持拓展专业运输业务。
7.拓展国际和地区间航运业务。支持航运企业拓展国际和地区间航运市场,力争从液体化学品、滚装汽车等货种上寻求突破。支持开辟两岸直航运输航线。
8.推动水路运输战略合作。推动航运企业与制造业、商贸业联动发展,加强与电力、石化、钢铁等临港工业及煤炭、液体化工、钢材等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合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共赢。
9.创新水路运输组织模式。引导航运企业创新经营模式,优化运输组织,拓展揽货渠道,充分利用第四方物流市场等信息平台,探索水路“双重运输”,提高船舶实载率。
三、推进内河水运复苏
10.做好内河航道资源保护。在第二次航道普查资料基础上,密切关注内河航道条件的变化,适时更新内河航道网基础数据。根据《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严格跨河桥梁、管线等临(跨)拦设施的审批控制,保护好航道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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