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宁波市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工作的通知
朗读
各区县(市)住建局,鄞州区、奉化区、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风景园林协会:
按照省建设厅、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要求和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根据《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决定开展2019年度宁波市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标化工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
各区县(市)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标化工地评审工作组织领导,积极做好参评项目检查和初审上报工作,对照《评选办法》标准要求认真考评,严格审核,切实把辖区内创建水平高、管理成效好的园林绿化项目工地推荐上来,为标化工地创建工作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二、考评范围
2019年度标化工地申报受理范围:已申报市标化工地且在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已完成竣工验收(终验)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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