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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统计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朗读

各区县(市)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省级、中央部属在甬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0〕1号)和浙江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统考办〔2020〕1号)要求,现就我市202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一)考试日期为10月18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点设置

初、中级资格考试考点设在宁波市,具体地址见准考证;高级资格考试考点设在杭州市,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二、考试大纲

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8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fxbk/)。

三、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七)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八)原从事与统计工作相近的其他经济工作的专业工作年限,可连续计(换)算成统计专业工作年限。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四、报考流程与注意事项

根据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要求并结合今年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的需要,2020年宁波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考前初审、考后复核的方式。报考人员须于8月2日至8月11日,通过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完成报名流程。

(一)一般报考流程

1.未注册(首次报考)的人员,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工具下载”栏目)。在线核验通过(一般24小时)后,报考人员再次登录网报系统,在阅读《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录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在线核验通过(一般24小时)后,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4.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5.在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后,参加初中级考试的考生按本人手机收到的缴款通知(一般72小时内送达,含电子缴款码),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通过网址pay.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选择第一项“按缴款单号”,在弹出界面中输入电子缴款码,点击“下一步”直至完成。请于收到缴款通知24小时内完成付款。在数据上报部人事考试中心后,或属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在报考过程中,如有以下特殊情况,按相应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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