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2023年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返乡报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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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欢迎2023年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返乡。为方便您返乡报到,特整理此份报到须知,详情如下:
★报到携带材料:
(一)退出现役证件、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原件)。
(二)党(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
(三)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信息表(原件)。
(四)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原件)。
(五)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原件)。
(六)申请恢复户口登记联办的,除申请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1份;
2.户籍注销证明,原件1份(非原籍地恢复户口的需提供);
3.家庭户的,提供迁入地居民户口簿、房屋权属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非原籍地恢复户口的需提供),原件各1份;
4.落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同意落户意见、房屋查询记录,原件各1份;
5.符合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条件的,需提供迁移人员户口簿、关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6.本人银行卡原件,提供复印件或卡号(用于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七)残疾军人及带病返乡人员需提供《残疾军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采取一窗受理联办模式,退役士兵现场填报《军人退役“一件事”联合办理登记表》,并在手机端“浙里办”APP或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进入“军人退役一件事联办”在线申请,相关业务各部门线上流转办理。
★自主就业退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一)一次性经济补助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地方人民政府按规定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相关发放标准在退役次年公布)。
(二)适应性培训与职业技能培训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一个月内必须参加适应性培训;在退出现役后可选择参加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含创业培训)。
(三)学历教育。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学历教育提升可按规定享受加分、免试专升本、学费减免等优惠。
(四)税收优惠。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附:各区(县、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到时间、地点
海曙区:
一、办理时间:
2023年9月1日起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二、办理地址:
海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海曙区人民政府雅戈尔大道1号办公区2号楼639室,咨询电话:0574-89297966)
江北区:
一、办理时间: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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