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部分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工作的通知 甬退役军人局发〔202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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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宁波前湾新区、宁波高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根据《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部分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分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的通知》《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部分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全市部分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管理办法
建立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对于增强优抚对象荣誉感、幸福感、获得感,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不断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严格落实《浙江省部分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管理办法》,健全配套措施,认真做好短期疗养工作,让广大优抚对象共同庆祝建军95周年。为落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分批组织开展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活动”有关要求,今年我市分别组织安排市级、区级两个层面的短期疗养活动。
二、准确把握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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