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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宁波市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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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6年宁波市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局),杭州湾新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环保局:

  为有序推进2016年全市环境监察工作,现将《2016年宁波市环境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3月11


2016年宁波市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环境监察工作要认真贯彻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意见》的要求,紧紧围绕“十三五”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健全环境监管机制为抓手,以实行严格规范环境监管为方式,创新机制、严格执法、尽心履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一、工作目标

  一是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和因环境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或群访性事件。

  二是环境违法行为发现查处率达100%。

  三是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分级及时响应率达100%。

  四是全市国控企业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在98%以上,省控企业自动监控数据完整率在95%以上。

  五是环境信访及时调处率达100%。

  六是不发生为政不廉、违纪违规事件。

  二、工作要点

  重点推进环境监察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环境安全管理,妥善处理环境信访,规范在线监控管理,提升队伍综合能力水平。

  (一)加强环境执法

  1.落实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根据市环保局《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工作。针对工作开展的情况,及时调整和补充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的企业名录,逐步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提升日常环境监管的计划性和规范性。完善环境监管精细化管理基础工作,上半年要制作完成能全面反映已纳入随机抽查名录企业的相关现场环境监管要素的《执法手册》,切实把随机抽查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2.组织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部署执行省环保厅本年度专项行动工作计划以及G20峰会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环境监管实际,有计划组织开展全市大气、水、环境安全、在线监控和执法督察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明确重点监督检查的范围、内容、频次和要求,做到专项工作布置及时、重点突出和实效明显。

  3.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机制。认真贯彻《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529号)精神,建立健全环境监管四级网格,落实监管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4月底前完成全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建立运行情况的抽查和督查工作。完善全市网格化运行管理机制,细化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事项,建立健全“全面覆盖、层层履职、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网络化环境监管体系,形成环境监管“乡镇基层及时调处、县(市)区日常巡查查处和市级稽查督促”相结合的有效管理模式,突出地方政府的环境监管主体责任。

  4.深化环保与公安等司法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计划在上半年召开全市环保、公安、检察和法院等四部门联席会议,妥善协商解决环境违法案件在办理和移送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环保与公、检、法部门执法联动机制的高效运行。强化案情研判,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协作,及时掌握环境犯罪案情及动态趋势,联合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加强对各地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情况监督检查,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有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5.深入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全面清理工作。在2015年已排查出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基础上,根据2016年度环保部、省环保厅工作部署要求,继续开展并全面完成清理整改工作。建立完善详实的基础台帐资料,做好上级部门对我市督查的准备工作。

  6.探索开展无人机执法试点工作。赴已开展无人机执法工作的地市进行调研,学习无人机拍摄取证经验。上半年市支队采购一套适合我市环境执法的无人机及其配套设备。开展无人机执法培训工作,并选择若干个区域开展无人机执法试点应用,逐步总结应用经验。在试点总结基础上,制定宁波市无人机环境执法使用办法。

  7.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与执法联动工作。积极推动各地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的执法联动,将其纳入本年度全市环境监察目标考核任务。制定明确监督性监测与执法联动工作的方案与具体操作程序,强化执法联动的跟踪落实工作,提升执法联动的成效。

  8.强化服务指导企业工作。制订服务指导企业工作方案,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环保管理人员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培训工作,强化企业守法意识,规范企业环保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加强对企业环保管理工作的帮助指导,组织邀请环保专家对企业开展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运行的现场指导工作,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继续执行对违法企业业主行政约谈工作,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督促企业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及时落实后相关整改措施。

  (二)强化环境应急管理

  9.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两期全市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的环境风险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企业环境安全管理人员环境风险意识;进一步强化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继续推进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计划完成率100%;提高企业预案编制质量,通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现场督察工作,确保企业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应对措施和物资落实到位,筑牢企业一线环境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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