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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仑区“异形车”综合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

朗读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及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北仑区“异形车”综合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经区委、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办公室

宁波市北仑区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

北仑区“异形车”综合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六争攻坚、三年攀高”暨创新落实五大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总体部署,以“重安全、降风险、除隐患、提形象”为导向,从“顶层设计”、“源头管控”、“执法查处”、“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切入,切实加大非法改装的电动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等“异形车”的严管严治力度,努力推动实现标本兼治,全力消弭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特制定北仑区“异形车”综合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按照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开展“六争攻坚、三年攀高”暨创新落实五大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破解“城与乡不协调”,以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完善的源头治理、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更深入的宣传教育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逐年推进“异形车”综合治理,为我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稳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整治对象

  “异形车”是指:(一)非法改装车体结构、私自改装扣棚,张贴设置低俗广告的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正三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老年代步车,人力客运三轮车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的车辆;(二)非法改装后从事非法摆摊设点、无照经营活动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三)加装遮阳棚的电动自行车;(四)破损严重、无人问津,长期停放、违法挤占公共资源的“僵尸车”(以上四类车辆简称“异形车”,下同)。

  涉及民生及公众服务、且具备统一标识的快递、外卖、卫生保洁类车辆不列入“异形车”整治范围。

  三、整治目标

  (一)2018年:全面启动“异形车”综合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成立“异形车”综合治理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2018年度整治工作方案,确定2018年重点整治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区域、重点整治部位。召开全区“异性车”综合治理动员会,加大针对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异形车”突出安全问题。年底前出台北仑区域正三轮摩托车、人力客运三轮车回购清理工作方案。

  (二)2019年:大力解决“异形车”交通行为中的痼疾。通过稳步综合治理,不断扩大综合治理行动影响力和覆盖面,清理报废一批非法改装的“异形车”;适时启动本地正三轮摩托车、人力客运三轮车的回购清理工作;适时启动北仑中心城区禁止拖拉机通行的交通组织和管制措施。

  (三)2020年:充分借力《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出台的东风,为后续执法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巩固前两年“异形车”综合治理的成果。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扩大活动实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活动向全区各街道建成区延伸,取得明显成效。

  四、职责分工

  (一)公安分局:负责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拟订并发布通告;编印宣传册;制作摸底调查统计表及相关台账;从严查处非法改装“异形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棚交通违法行为。对拼装改装的“异形车”依法予以扣留、罚款、收缴等处罚;严厉打击阻碍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组织、指导“异形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执法管理以及相关交通安全分析研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对违法停放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上(不包括道路收费停车位)的“僵尸车”,依法拖移并处置。

  (二)区交通运输局:参与联合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十二条有关规定,查处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着力调整优化城区公共交通,方便市民出行。

  (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参与联合执法;依法打击“异形车”非法摆摊设点,无照经营活动。按照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职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等,对违法停放在人行道上或者道路收费停车位内的“僵尸车”,依法实施拖移。

  (四)区市场监督局:参与联合执法;依法打击组装、拼装、销售“异形车”违法行为。

  (五)区农林局:参与联合执法;负责区域内拖拉机整治工作,配合公安分局实施中心城区拖拉机禁行工作。

  (六)区住建局: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遵守合同约定,通过多种渠道及时通知联系“僵尸车”车主自行移车或清理;车主无法联系,或者拒绝移走车辆的,在小区公告后,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牵头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委托移车。

  (七)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协调新闻媒体,开展与“异形车”整治有关的新闻宣传工作。在电视、报纸、电台、微博、微信、门户网站上开辟“百姓呼声”、“以案说法”、“他山之石”、“权威解读”等专栏,大力宣传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跟踪报道整治工作动态,及时解答有关法律规定,营造强势舆论氛围。

  (八)区残联:负责协助做好三轮摩托车残疾人车主的宣传教育和协调工作。

  (九)区法制办:负责整治期间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以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依法受理相关行政复议;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部门整治工作中的执法行为,为各职能部门执法活动提供法律支撑,统一执法标准。

  (十)各街道:负责所属机关、单位、企业、社区的宣传发动教育;组织专门人员开展辖区内“异形车”调查摸底工作;做好所涉人员的信访维稳工作。

  五、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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