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区住建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暨大检查的通知

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根据《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住建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暨大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住建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组织开展全区住建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暨大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在全区住建系统集中开展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综合治理,对建筑业、房地产业和物业管理行业等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事故隐患进行深入排查治理,进一步提高我区住建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严防各类涉及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综合治理暨大检查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 实施范围
  全区住建系统相关的建筑业、房地产业、物业管理行业。
  (二) 重点检查内容
  1.建筑业:工程参建单位相关安全管理情况,包括焊接使用的乙炔、氧气等易燃易爆品,以及油漆稀释剂使用的丙酮、乙醇等有毒有害材料的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管理。
  2.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单位相关安全管理情况,包括焊接使用的乙炔、氧气等易燃易爆品,以及涉及丙酮、乙醇、溶剂油的油漆稀释剂和涂料等有毒有害材料的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管理。
  3.物业管理行业:住宅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相关安全管理情况,包括焊接使用的乙炔、氧气等易燃易爆品,以及涉及丙酮、乙醇、溶剂油的油漆稀释剂和涂料等有毒有害材料的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管理。
  三、时间安排
  本次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查漏补缺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
  1.及时部署。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暨大检查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2.全数自查。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自查自纠。
  3.列单检查。各有关单位要对照《住建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行业品种目录》(附件1),认真调查摸排住建系统各行业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隐患,开展安全评估,建立《住建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清单》(附件2),我局将对辖区相关企业、单位开展不定期抽查。
  4.各单位、各企业于4月23日前将附件2报送我局。
  (二)集中治理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
  1.严格检查。我局各职能科室将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辖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单位、场所开展随机抽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被检查单位需立即整改,落实整改时限、措施和责任人员。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拒不整改的单位,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罚。
  2.建立长效。全面总结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暨大检查工作,针对平时巡查中的不足和事故防范中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事故防控,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中涉及危险化学品风险的工作内容。结合大检查,深入排查整治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三)巩固提升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回头看”行动,重点排查乙炔、氧气等易燃易爆品,以及油漆、涂料等有毒有害材料在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火灾、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全面强化建筑业、房地产业和物业管理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全区住建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组织开展工作。各相关单位应按通知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档立册,整改到位。我局将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跟踪到底,对重大问题挂牌督办。
  (二)加强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大一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及危化品违法违纪行为。对发现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进行集中曝光,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请有关单位将相关情况报送我局相关负责人:
  在建项目管理联系人:祝永变, 89289048,QQ:953747960
  物业管理行业联系人:钟静文,89289024,QQ:672784521
  建筑业企业联系人:李佳源,89289035,QQ:370988622
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区住建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暨大检查的通知.pdf
  

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管理局(交通管理局)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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