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管委会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激励作用,现就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考核办法
2019年度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办法按照宁波市公务员“岗位对责、绩效对账”考核实施细则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核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按照考核文件要求及时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在结合平时考核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把握工作实绩的考核,确保考核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二)各部门(单位)企业化管理人员和梅山岛开发投资公司(滨海新城建设投资公司)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参照机关事业人员考核办法执行。
(三)农村工作指导员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宁波市农村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甬农发〔2019〕38号)有关规定执行。山海协作挂职人员参加单列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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