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实行居村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服务与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奖励方案
温鹿南浦办〔2006〕12号
各居、村委会:
为了深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及时掌握育龄妇女孕、环情信息,同时切实提高生殖健康检查的服务率,并有效提高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经研究,特制订奖罚方案如下:
一、奖罚办法:
(一)育龄妇妇女生殖健康检查服务率达不到90%的,罚200元;
(二)育龄妇妇女生殖健康检查服务率以90%为基数,每增1%奖50元;
(三)若在到检名单中有发现当年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对象,则不予奖励;
(四)当年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对象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每一例罚200元。
(五)完成好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任务数的每1例奖10元,未完成好任务数不奖,超出任务数的,每1例奖20元,每结扎1例另奖20元。
二、兑现方式:
(一)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服务率采取居村上报数与计生办抽查相结合,以居村上报为基数,如抽查发现低为上报的基数不奖励;
(二)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例数以月报告单为准;
(三)兑现时间:来年1月份一次性予以兑现。
三、要求和措施:
各居村根据实际生殖健康检查服务数,摸清底子,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认真开展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服务活动,同时健全优质服务和随访制度,做好上门宣传与服务工作,积极引导育龄妇女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扎实有效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附:要求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指导数
二○○六年四月
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指导数
单位 | 2002一2005年 生育、节育情况 | 2006年要求落实 长效节育措施指导数 | ||||
婴儿出生数 | 未落实节育数 | 已落实节育数 | 02一05年生育对象 | 当年生育对象(%)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uchengqu/20210529/116182.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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