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企业、各村居:
为切实加强我乡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最大程度地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温鹿政办〔2006〕114号”文件精神,乡政府决定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乡辖区内所有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制革行业、厂房简易陈旧的加工企业以及其他一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企业等一律实行24小时值班观控制度,并由企业中层以上人员带班,同时值班人员要做好当班安全情况记录;
3、夜间加班企业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要加强夜间安全生产巡逻,指定专人负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4、当班人员如发现安全隐患,在第一时间反映情况的同时,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当场予以消除。
为确保上述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乡政府将组织人员不定期下企业检查24小时值班工作的落实情况。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