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2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陈柏林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规范网吧管理》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网络文化是我国文化市场一个重要部分,随着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网络文化也得到迅速发展,这对人们交流信息、学习科技、传播文明、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它又是一把双刃剑,它容易传播不良信息,使未成年人沉迷于网吧,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因此,网吧一直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几年来,我们在日常文化市场管理中,也一直把网吧管理作为重点来抓,采取有力措施,重点解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传播有害信息等突出问题,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我们根据鹿城区的实际情况,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 超时经营问题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但由于我国客观存在的南北差异,及各地不同的生活习惯,故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于此条文在实际工作中的把握与操作存在着些许差异。现北京、湖南等地方的相关行政部门对网吧的超时经营均在一定程度上予以适当放开;我省大部分市、区对此也持适当放开的管理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