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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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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广办〔2007〕63号

关于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根据国家、省、市、区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决定在全街道开展一次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现将开展专项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

   2000年以来全市城镇地区违法生育的清查及依法依纪处理情况。专项治理的对象为夫妻一方及双方为城镇建城区的非农人口。

   二、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

   (一)制定完善社会制约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社会制约政策措施,针对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社会公众人物、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社会制约措施及党政纪处理规定。

  (二)清查违法生育人员。通过排查二胎审批、生育及违法生育人员处理情况检查以及群众举报等,查实未依法依纪予以处理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未依法兑现到位的违法生育个人。 

   (三)依法依纪处理违法生育当事人。在查清违法生育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依纪予以处理,从严处理党员、干部的违法生育行为。   

   (四)宣传遵纪守法事迹,曝光违法生育典型案件。集中策划一批有自觉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定的社会知名人士参加的计划生育公益宣传活动或节目,弘扬正气,营造氛围,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对于情节恶劣的违法生育案件,通过媒体公开处埋结果。

   三、时间安排及阶段工作重点

   根据全国统一安排,专顼治理行动的期限为2007年6 月至 2008年10月。  

  (一)2007年10月至1 2月份为宣传摸底阶段。工作重点:一是配合宣传中央《决定》和“五五普法”教育,组织宣传等相关部门,大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专项行动,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二是深入排查摸底,根据要求将详细内容登记在册;三是进一步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

  (二)2008年1至3月为调查核实阶段。工作重点:是对2000年以来本辖区内城镇二胎审批、二胎生育、非婚生育情况以及其它违法生育的处理情况;

  (三)2008年4月至5月为清查处理阶段。工作重点:依法依纪处理经取证核实的违法生育人员,继续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未兑现到位对象的执行工作;并公开曝光查实的情节恶劣的违法生育典型案件。

  (四)2008年6月份是总结上报阶段。工作重点: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街道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晓敏任领导小组组长,计生科科长沈少少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沈少少(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黄江、陈丽丽、黄瑞琴、何越平、杨琴等组成,共同抓好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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