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鹿广办〔2007〕33号
关于开展广化街道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大行动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鹿委办实发〔2007〕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重点、难点治理,扎实有效推进我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现再上新台阶,根据区计生部门有关部署,决定于今年第二、第三、第四季度分别集中一段时间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大行动。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根据市、区计生部门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大行动的领导和指导、监督,经街道党工委研究成立广化街道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大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小组,第一组调查摸底督查组,由街道计生办负责,对各居(村)的基础信息进行入户调查工作;第二组征收兑现调查组,由吴雷雨为组长,负责当年和往年违法生育未征收社会抚养费对象的调查、材料取证、兑现工作,第三组落实长效措施组,组长王晓敏,负责各社区(村)未落实长效措施及外来流动人口违法怀孕人流引产工作(具体名单附后)。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活动时间6月15日至6月25日,9月15日至9月25日,12月15至12月25日三个时间段进行,6月20日至6月21、日,9月18日至9月19日,12月18至12月19日统一行动,由区直单位财政局、妇联、协作办、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的配合,其实时间由各居(村)自行开展活动。
(二)认真普查育龄人员(包括外来育龄妇女)基础信息,深入居(村),上门入户组织宣传,全面开展婚、孕、育、调查排摸,重点摸清已婚未报、出生未报等信息情况,做到街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力求婚、孕、育信息掌握率达区定指标要求。
(三)严格落实四项节育手术和孕环情监测工作。把落实四项节育手术和孕环情监测工作作为硬性任务来抓,重点落实:1、2002-2007年已生育的放环对象;2、市内不符合法定条件怀孕的育龄妇女人流户籍是属本街道、区内外来的对象送区指导站,结扎对象送市指导站;引产对象户籍是市外的采取网上交换的办法予以落实;市内区外、区内人户分离对象采取移交管理所在地的办法予以落实。违法怀孕6个月以下送市指导站;怀孕6个月以上送市第三人民医院,对20至49周岁外来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年至少一次孕环情监测,并结合查孕查病查环进行服务。
(四)依法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无《婚育证明》的,发放书面通知,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回户籍地补办《婚育证明》。同时对外出人员要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工作,并积极督促外来人员办理“三证合一”的暂住证。
(五) 开展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活动。对未征收的违法生育对象,逐个进行个案分析,逐个落实征收措施和方案,重点突出当年出生(含往年补报)对象,加大力度,加快速度,依法征收。
街道各居(村)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检查,已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要佩带,其它人员要佩带《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检查证》,凭证执法,严禁出现违反“七不准”的行为。
三、组织领导
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分片、分组带队深入居(村)上门入户开展行动,重点做好指导要精心组织,把责任落实到人,齐心协力完成各项任务。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四日
广化街道参加活动人员分配表
6月20至21日
组别 | 任务 | 分片区域 | 人员 |
第一组 | 入户调查 | 特陶社区 翠微新村社区 浦桥社区 集新社区 | 组长:林云飞、胡谦 成员:郑少茜、池显平、杨一燕、李小雷、吴灏、夏湘江、陈美进 |
第二组 | 入户调查 | 月湖社区 金宅社区 打索社区 教场社区 | 组长:吴锦昌、肖忠格 成员:林祥亨、周建忠、陈燕青、徐美秋、胡晓凤、许雯蓉、李小燕、温碧、麻梁红 |
第三组 | 入户调查 | 双乐社区 集善社区 双桥村 | 组长:陈加进、潘小雷 成员:盛琳、仇春兰、徐陈玲、麻晨晖、谢芳、胡人昱 |
第四组 | 征收 | 组长:吴雷雨、叶浪克 成员:黄江、翁道德、何越平、黄瑞琴、卢霞 | |
第五组 | 落实措施 | 组长:王晓敏 成员:沈少少、陈丽丽 、陈志、王少华、施晓燕、颜小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