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投资效益,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建设〔2001〕68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于
一、凡我局管理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级标准中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属于审查范围。
二、建设单位(业主)应当将施工图委托区建设局指定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审查机构(单位)进行审查。
三、初步设计文件报审时,应与施工图审查机构签订审查合同。
四、建设单位(业主)在办理报批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的复印件。
㈠批准的立项文件;
㈡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
㈢工程地质详细勘察成果报告;
㈣全套施工图(含建筑、结构、给批水、电气、暖通、煤气)一份;
㈤各专业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
㈥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㈦有关部门对消防、环保等专项审批意见书。
五、建设单位应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六、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内容:
㈠政策性审查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是否符合国家、省有关建设程序。
3、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设计单位及提供地质报告的勘察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和业务范围。
4、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设计单位是否执行注册执业制度;
5、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是否符合国家、省有关建设程序;
6、各专业设计是否配套齐全;
7、是否按规定签订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勘察合同,并符合国家和省收费标准;
8、是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及质量要求。
㈡安全性技术审查: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提供的技术参数是否完整、准确;
2、地基与基础设计是否安全、合理;
3、建筑上部结构选型与选材是否合理、可行;
4、在抗震设防区(本区为6度抗震设防)建筑抗震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结构计算假定、计算模型、简图尺寸、参数选择或采用电算程序和荷载取值是否正确;
6、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等构造设置以及结构节点、连接等设计是否合理、正确;
7、建筑防火、无障碍设计、建筑热工节能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和标准;
8、给排水、电气、燃气、供热等公用设施专业设计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