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居、辖区有关企事业单位、驻乡有关部门:
2月1日、2日,我区绣山街道和南郊乡分别发生企业职工宿舍和简易房火灾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目前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处理正在进行中。这两起事故对我们的警示是直接而强烈的,教训十分深刻。当前,正值各类安全事故多发、易发期。尤其在由出租房、“三合一”企业形成的易燃建筑密集区,火灾隐患更为集中和突出,其建筑耐火等级低,违章简易搭建多,消防水源、设施缺乏,消防安全通道不畅,电气线路陈旧老化,乱拉乱接现象严重等隐患的存在,对公共安全构成了重大威胁,一旦发生火灾,不仅造成财产损失甚或人员伤亡,而且影响社会稳定。为切实抓好全乡春节前后的安全工作,特别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全乡人民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狠抓落实,立即组织开展节前消防安全大检查。
各村居、企业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把消防安全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乡政府将研究制定本辖区的大检查方案,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履行“保一方平安”的职责,全力投入这次检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我乡消防安全稳定。乡政府将组织人员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单位、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重要活动场所以及外来民工居住集中的出租房进行地毯式的检查。对一些重点复杂部位,做到不遗漏一处,着重抓好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检查出来的隐患,立即落实整改,或者落实人员,加强监控,对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将分别函告区安监、消防、公安、工商、规划、土地、教育、文化、卫生等部门处理。驻乡有关职能部门要负起督促整改的职责,公安派出所要负起监督指导的职责,切实做好辖区单位、场所以及居民家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工商、电业、规划、国土等部门要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单位按照各自职能采取相应的管理防范措施,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予以停产停业整顿,事故隐患严重的,坚决予以取缔关闭。
二、加强宣传,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让企业法人和出租房业主熟知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谁主办,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要承担的管理义务和法律责任,并以此督促企业法人、出租房业主对消防安全设施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通过广播、墙报、宣传栏、宣传单等各种途径向广大村民、企业员工和出租房住户灌输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发动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消防工作中来,使消防安全意识深入到每个家庭,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促其提高防范和自救能力,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损失。
三、周密安排,认真抓好各项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