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藤桥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要求组织初步设计审查的报告悉,根据温土资函〔2002〕37号及有关批文,我局组织有关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名单附后)对温州市同方建筑设计研究所编制的你镇村民安置工程1#~7#住宅楼工程的初步设计(设计号03TF106)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本工程建设地点为藤桥镇羊村。
二、建设规模:
1、总用地面积15709㎡,其中建筑占地面积5953.6㎡。
2、总建筑面积29374.5㎡,其中住宅面积26656.2㎡,车库
1771.5㎡,物业管理用房387.6㎡,配套用房559.2㎡。
三、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