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朱华芬:
你要求设置医疗机构的申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鹿城区现阶段医疗机构布局的实际情况及你的要求,同意在温州市南浦街道划龙桥路286号注销南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在该机构基础上设置温州鹿城南浦益豪门诊部。
二、设置批准事项见《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三、门诊部须按照有关标准建议,建设完成后由我局组织执业验收,待验收合格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诊疗活动。
二OO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批准文号: 温鹿卫 字( 2008 )第 108 号
朱华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