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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第2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规定,经审核,现将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告。
温州市鹿城区体育事业发展局
温州市鹿城区风景旅游管理局
温州市鹿城区公路管理段
温州市鹿城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黎明街道办事处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绣山街道办事处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蒲鞋市街道办事处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洪殿街道办事处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浦街道办事处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江滨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