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温鹿教〔2011〕25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推进鹿城区教育十大建设发展工程,区教育局、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对《鹿城区教育局关于全面实施教育十大建设发展工程的通知》(温鹿教〔2011〕5号)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二、督导时间:
—月 20日
三、督导内容:
1.学校结合教育十大建设发展工程制订本学期(年)工作计划情况,特别是为落实十大工程的主要举措和工作亮点;
2.结合“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对学校的区级以上各类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包括2011年区中小学现代化学校创建工作;学前教育可结合“学前教育扩面提升工程”对民办幼儿园的升等工作进行指导;
3.学校班子建设与教师队伍管理;
4.减负工作落实情况回头看。
四、督导程序:
1.听取学校汇报;
2.察看校容校貌,观察教育教学活动;
3.向学校口头反馈督导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