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办事处关于在街道全面实行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创建的通知
温鹿双屿办〔2011〕4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六城联创”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全街道环境面貌,经街道办事处研究,自即日起在街道所有在建工程及有关单位实行文明施工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六城联创”目标任务和温住建发〔2011〕19号《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街道房屋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作业和文明施工水平,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区环境,促进我街道文明施工水平稳步提高。
二、创建活动的范围
在双屿街道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和混泥土
搅拌企业。
三、创建活动的内容
1、在建工地现场实施封闭施工,砌固定围墙,且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围墙内外要保持整洁。
2、在建工地临时设施(包括宿舍、办公室、食堂、厕所、浴室、民工学校等)要齐全。
3、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并有相应排水设施,材料堆放整齐规范,生活区、施工区应严格分离。
4、严格实行施工工地及搅拌站车辆出门清洁制度。主要出入口要配备冲洗设备和排水沟、沉淀池等配套设施的冲洗场地,车辆必须清洗干净才能上路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