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局各科(室)站:
为规范单位公章的管理和使用,保证机关公章的权威性、严肃性。经局党组研究,现将《鹿城区农林水利局公章管理使用制度》予以下发,请各科(室)站遵照执行。
附件:鹿城区农林水利局公章管理使用制度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鹿城区农林水利局公章管理使用制度
一、使用机关公章,应严格履行审批及登记手续。
二、行政公章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党组公章、支部公章由局政工科管理。公章应明确专人妥善保管。
三、因特殊原因,公章确需到办公室以外使用的,应经主要领导同意,派专人携带,并负责安全交给保管人。
四、本局所有上行文件,必须经主要领导签发后,才能加盖公章。其他上报的统计报表、有关证件、函件、报告等需加盖公章的,按局公章管理使用名录中规定的权限范围执行(详见附件)。
五、所有介绍信、证明等信函,应统一编号,并留存根备案。
六、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开具的,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开出,归来时须向办公室说明使用情况,未使用完的一律收回。
附件:1、鹿城区农林水利局公章管理使用名录
2、鹿城区农林水利局信介绍、证明等信函盖章登记表
3、鹿城区农林水利局公章外借使用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二月
鹿城区农林水利局公章管理使用名录
| 名 称 | 类 型 | 审批权限 | 注意事项 |
| 文件(包括通知、通报、请示、报告等) | 上行文 | 局主要领导 | 牵涉到资金、人事安排等须经主要领导审阅同意。 |
| 下行文 | 分管领导 | ||
| 行政审批件 (出具意见) | 综合、事关全局的 | 局主要领导 | 审批或出具意见应明确同意的具体事项。 |
| 其他审批 | 分管领导 | ||
| 行政处罚类文书 | 处罚决定书 | 局主要领导 |
|
| 通知、告知等一般性文书 | 分管领导 | ||
| 总结、情况说明及报表类 | 综合的、事关全局的 | 局主要领导 | 牵涉到资金、人事安排的须经主要领导审阅同意。 |
| 其他单项 | 分管领导 | ||
| 合同类 | 用人、经济合同 | 局主要领导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uchengqu/20210529/11136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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