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相关乡镇、水电站: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全面落实《浙江省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农村水电安全生产若干规定》的精神,进一步强化农村水电建设、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意识,杜绝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在建水电工程的度汛安全和已投产水电站的运行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包括在建水电工程的安全度汛和已投产水电站的安全生产等内容。
(一)对在建水电工程安全度汛准备工作的检查,将下述内容作为重点:
1、是否层层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
2、是否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
3、是否编制度汛方案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4、是否存在安全度汛隐患。
(二)对已投产水电站的安全生产检查,将下述内容作为重点:
1、安全责任书签订、安全规程和规章制度执行、水电安全监察员配备、机电运行工持证上岗等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