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创业单位(赛格数码广场)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各社区:
《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创业单位(赛格数码广场)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已经街道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创业单位(赛格数码广场)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
为做好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增强大学生就业竞争能力,促进大学生顺利就业,街道决定建立五马中心商贸区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创业基地(筹),并指定赛格数码广场为街道首个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创业单位,现制定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如下:
一、具体管理办法
(一)目的与形式
街道根据辖区企业自身发展及经营需要,同意其提供适当岗位建立见习创业基地,见习采取政府补贴形式,对大学生开展3-6个月的岗位训练,为大学生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创业就业能力创造条件。街道、基地视其见习情况,为大学生提供创业条件,帮助其创业就业。
(二)大学生参加见习的程序
1.推荐。由五马街道办事处在辖区内和温州人才网上公布见习信息及相关要求,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街道审核后推荐大学生到见习基地参加见习训练。
2.签订见习协议。经赛格数码广场人事部面试合格后,要在一周内与大学生签订见习协议,并将见习学员名单报街道备案。
3.证书发放。见习结束后,经赛格数码广场考核合格的见习学员,由街道劳动社保办公室发给《见习训练证书》。
(三)见习补贴
见习期间保险和补贴情况,见习者和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生活补贴,其中政府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310元的50%(财政补贴700元)。政府给予见习单位的一定经费补贴,以及用人单位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的综合商业保险(人生意外保险),均可在市促进就业资金中列支。
二、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以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为目标,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服务对象,以实践、实习和灵活就业为主要运行方式,并与街道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体系相衔接的预备就业工作机制,以缓解我辖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二)工作要求
建立大学生就业见习制度,是针对缺乏社会实践及职业经验的毕业生开展的专项就业援助行动,依托企业单位,提供技术、实操、管理等预备就业岗位,接纳高效毕业生在实际工作岗位上进行为期6个月的职业见习。见习期间,见习者和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生活补贴,其中政府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
(三)见习对象
1.鹿城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毕业后离校两年内尚未就业的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非鹿城户籍、在温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经民政等部门认定的困难家庭毕业生以及有其他特殊困难的毕业生优先安排就业见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