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龙泉巷7弄(飞霞南路643号)两家无证餐饮店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函
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
五马街道公共安全管理与监督办公室对龙泉巷7弄(飞霞南路643号)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2间无证餐饮店(以外卖为主),1间收废品同时二楼违章吃住一起,电线杂乱,没有穿阻燃套管,无灭火器、消防应急灯等消防设施,且整个房屋属危房结构,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请贵局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并及时将处置反馈街道公共安全办(联系电话:88856733,传真:88856727)。
特此函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