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印发藤桥镇“十二五”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2011年10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我镇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根据《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及问题
(一)发展的现状
截至“十一五”期末,我镇基本完成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企业征信系统建设初见成效,政府职能部门主导的信用管理体系初具规模。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征信面覆盖大部分藤桥镇的个体经营户、市场经营者、法定代表人及企业。目前已征集了全镇3900多家各类市场主体(含注、吊销企业)的企业信用信息,各类数据共计4万余条。充实而丰富的企业信用信息为我镇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信息和技术支持。
(二)存在的问题
1、信息和技术支撑体系有待完善。一是现有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渠道不够畅通,尚有部分部门和单位未纳入数据征集的范围;二是征集的数据质量有待提高,有相当部分的冗余和重复数据,造成信息资源的浪费;三是现有的数据库系统难以支撑日益多样化的信用信息服务的要求。
2、失信惩戒等相关信用制度亟待健全。一是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缺乏制度性规定;二是信用信息的传播面较窄;三是在一些关键领域缺乏针对严重失信行为一票否决的制度性规定;四是诚信宣传教育不到位,社会整体信用意识不高。
3、政府对信用服务业的扶持和规范力度有待加强。一是缺乏行业管理的规范和制度,行业准入门槛较低。二是对企业信用服务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不足,缺乏引导行业发展的政策和鼓励企业使用信用服务产品的措施。三是各类机构及企业使用企业信用服务产品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信用藤桥”的建设目标,以信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建设为基础,以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以专业化信用服务为依托,以培育中小企业信用服务市场需求为重点,以信用风险防范、信息披露和动态监管系统为支撑,开展多形式的诚信建设活动,切实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社会信用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和市场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和表率作用,切实履行整合资源、培育市场和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坚持从市场需求出发,大力培育和发展企业信用服务市场,依法规范企业信用服务行为,运用市场化手段,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深入发展。
2、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在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全面协调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同时,努力在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政府管理信用引入、企业失信问题整治、企业信用服务市场培育等重点环节率先取得突破,在工程建设、产品质量、合同履约、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首先见到实效。
3、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不断完善企业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的政策措施,充分利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共享的信用信息,建立企业信用监管联动机制,形成打击和惩戒企业失信行为的合力。依法面向社会公开企业信用信息,积极开展企业失信投诉服务,加大失信企业曝光力度,形成对失信者的社会联防。
4、信息开放和维护安全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技术等手段,妥善处理好信用信息公开与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安全的关系,做到既有利于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满足政府管理决策和市场经营活动的需要,又能够切实维护国家信息安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规划目标
在“十二五”期间,我镇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到2015年,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服务功能,提高系统建设水平,形成透明、高效的企业征信体系;积极促进企业信用信息在全社会和关键领域的及时、准确、合法传播,逐步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扶持、培育一批公信力强、市场认同度高、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信用服务机构,逐步形成充满活力、公平竞争、运作规范、辐射力强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基本确立与藤桥发展进程相适应的信用服务业发展格局。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信用文化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的文化氛围,将我镇建成在全省有影响力的诚信示范乡镇。到“十二五”期末,为所有市场主体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实现市场主体信用档案100%覆盖;信用服务行业的产值年均增长率超过20%,培育1~2家在全省具有影响力的信用服务机构。
三、规划重点及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信用体系
1、推动配套规范性文件逐步完善。出台《藤桥镇企业信用信息联络员制度》、《关于推进藤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由镇政府发文落实,进一步完善了镇政府信用平台的制度体系和运作体系,明确了信息交换、信息共享等细节工作的方法、程序和职责。
2、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以个体户、市场经营者和法定代表人为主要的信用监管是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的组成部分,是以个体户、市场经营者和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征集为基础,以信用评分为基准,采取行政执法与行政指导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运用信用奖励、约谈诫勉、预警警示、抄告公示、培训指导、准入限制等信用管理手段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监督管理。
3、健全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新的配套规范性文件中加入促进企业信用应用的内容和环节,强化政府行政活动中的信用应用,探索实施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资信报告和企业信用等级准入制度,特别是在政府集中采购、工程招投标、政府资金扶持和评优评先等方面出台或已出台的相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增加引导企业信用应用的内容,推动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
(二)努力建设全省领先的企业征信体系
1、扩大征信范围,提高征信质量。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征信范围扩展到政府各部门,重点加强对市场准入、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科研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信息的征信。建立健全覆盖本镇所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档案。
- 上一篇:关于成立藤桥镇信用指导站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聘任黄蔚蔚等为社区气象信息员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