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关于认真做好国庆和党的十八大期间消防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温鹿双屿办〔2012〕242号
各科室、社区(村)、驻街道站(所)、企业:
国庆节将至,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消防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城区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温鹿政办〔2012〕168号)、《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温鹿政办〔2012〕211号)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证国庆和党的十八大期间全街道消防与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安排,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消防与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国庆和党的十八大期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有关消防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针对自身实际,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落实企业消防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好。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国庆和党的十八大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整治工作,并督促检查整治落实情况,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紧紧盯住消防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易发的地方和部位,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企业负责人带班作业制度,制定周密细致的工作方案,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要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彻底排查,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是遏制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关键环节。要以高层建筑、地下公共建筑、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国庆节庆祝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场所消防安全、交通运输安全、工商贸企业、建筑施工、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方面检查为重点,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着力解决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彻底排查和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