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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卫迎检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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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所、科(室、大队)、协(委)会、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创卫迎检工作,特制订《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卫迎检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区创卫办要求,我局必须在完成国家卫生城市暗访组在我市暗访时发现的4方面11个问题(附件一),8月上旬省爱卫办将组织专家进行暗访,10月份迎接国家级创卫明查。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创卫迎检实施方案,请各单位对照《温州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考核评分标准》(附件二),加强领导,明确任务,严格责任,强化落实,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通过考核验收。

一、打好农贸市场整治提升攻坚战

(一)工作目标

开展农贸市场创卫大整治,争取农贸市场面貌大改观,彻底改变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脏乱、交易秩序混乱、熟食经营不规范、三防设施不完善、活禽售卖未分离、公厕未达二类标准”等现象。(牵头科室:市规一科;责任单位:各基层所)

(二)具体举措

1、召开市场举办单位会议

1)召开市场举办单位会议。通报创卫国考暗访结果反馈意见。统一思想、举一反三,对暗访中暴露出的问题,各市场要进行自我排查、自我纠正。月30日前完成。

2)开展一次大扫除。月30日前完成。7月份开始每半个月开展一次大扫除,有条件的每周开展一次大扫除。

3)完成第15期《创卫督查专项通报》(附件三)反馈的整治点。前完成。

4)市场举办单位落实并完成除“四害”和控烟工作。各市场举办单位应委托专业机构定期开展除“四害”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在市场明显处悬挂、张贴控烟标识,制止场内吸烟行为。月30日前完成。

2、开展工商所督查

1)各所创卫督察员根据集贸市场创卫情况,每周不少于2次督查联系的集贸市场举办单位落实长效管理情况,指导市场举办单位开展创卫工作。

2)督查市场管理人员落实早班制度及管理到位情况,检查健康教育内容每2月更新一次、农药残留公示牌及时更新。

3)按照集贸市场创卫要求督查联系市场的创卫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举办单位整改,并以图片、文字形式汇总,由各所综合室统一上报市规一科,各所创卫督导员做好督促、检查、验收工作。

4)开展职责范围内的日常检查、指导工作。各所对市场经营户的营业执照、流通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有缺失的及时责令经营户补办。对市场中存在的销售过期食品、无索证索票食品,熟食无三防设施、未按规定着装,违禁销售活禽等行为,务必做到监管到位。尤其是活禽经营全面禁止,完成活禽经营户营业执照变更或注销相关办理手续。月10日前完成。

3、开展全局性督查

1)局机关抽调人员组成创卫督查工作组,督查各集贸市场和创卫督导员开展、落实创卫工作情况。

2)局机关创卫督查工作组汇总各所上报的督查情况结合自身督查情况,向举办单位统一发出创卫整改联系单,并限期整改。

3)向上级部门定期通报各集贸市场创卫进展情况和督查整改情况。

4)创卫督导员工作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的,由局纪委予以纪律处分,所长、分管副所长负连带责任。

(三)工作要求

1、尽快建立全区农贸市场创卫长效管理机制,及时发放创卫补助资金,有条件的农贸市场要尽快安装远程监控系统。上陡门、新城、洪殿、松台、锦绣农贸市场和吟州小菜场上次暗访过,以及聚鑫苑、行前、兴文里、蒲鞋市、水心农贸市场,是重点检查对象。

2、加大力度督促小菜场、便民交易点加快创卫整治进度,月25日前确保基本达到创卫要求。小菜场未进场施工的要在前进场施工,正在施工的要在前完工回迁。

3、尽快落实小菜场、便民交易点创卫补助资金,补助资金重点向便民交易点倾斜。便民交易点能关闭或取缔的,予以关闭或取缔;能改造提升的,7月上旬进场施工;黎明辖区试点便民点转型门店或小超市,6月下旬启动。

4、对创卫国考暗访中发现的集贸市场中的新问题和一些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局创卫办联合市规一科加强与市、区创卫办联系,尽早明确各项创卫标准。

二、打好小餐饮整规提升攻坚战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改造,按照“三个一批”的原则,即坚决取缔一批厨房设施特别简陋、污水处理严重缺失的不合规小餐饮单位;整改帮扶一批具备基本条件要求的餐饮单位,达到符合业态基本要求,提升创建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餐饮单位,成为“环境整洁化、布局合理化、设施标准化”餐饮服务单位。(牵头科室:综合监管一科;责任单位:各基层所)

(二)具体要求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加强督导”的工作方针,通过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增强餐饮业主的食品安全意识,加强自主管理,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提升餐饮单位整体环境水平。

1、证件齐全、有效。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无证上岗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2、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符合要求。内外环境卫生、整洁,设有防蝇、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的设施,并消除孳生条件。

3、餐饮具消毒合格。供消费者使用的餐饮具必须消毒,保持洁净,有消毒及保洁工作规范。消毒设备、设施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4、食品原料进货做到索证、验收。建立并落实健全的食品原料采购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台账等制度;严禁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严禁使用过期或腐败变质原料、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严禁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5、食品加工过程符合规范。加工食品流程和设施布局合理,食品加工、存放无交叉污染,分设肉类、蔬菜、水产品专用洗涤池,加工工具和容器有生、熟和肉、菜、海产品标识并分开使用,凉菜制作及蛋糕裱花专用场所要设置专间和二次更衣室。

6、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餐饮服务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培训,能够掌握相关岗位卫生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7、组织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信息公示覆盖率达到100%。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启动阶段(月15日至)。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创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动员部署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创卫工作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形成浓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创卫氛围。

2、全面创建阶段(月1日至)。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创卫工作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全力以赴,认真对照餐饮创卫标准组织实施整规提升工作,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在对照标准上下功夫,全面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规提升,迎接省级爱卫办综合评审,确保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省级考核验收达标。

3、巩固成果阶段(月15日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常态管理,巩固和发展小餐饮创卫整规提升成果,并根据上级考核提出的整改意见,狠抓整改落实。

4、迎接考核验收阶段(月1日至创卫结束)。继续加强长效管理,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最后迎接国家爱卫办综合评审,确保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国家级考核验收达标,圆满完成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必须高度重视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餐饮服务创卫工作任务的完成。

2、堵疏结合,分类治理。要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要求,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治理。既要查处存在问题的餐饮单位,关停取缔无证餐饮单位,又要整改帮扶一批小餐饮单位达到规范要求,务求餐饮创卫整规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3、巩固成果,确保达标。对已达标的工作要不断巩固,对未达标的要作为重点工作,尽职尽责,真抓实干,不推诿,不延误时机,不拖后腿,确保创卫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发放宣传单、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餐饮服务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打好城中村无照与食品安全整治攻坚战

(一)工作目标

城中村无照经营、食品安全问题整治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时间为三个月,结合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平安建设相关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一批严重危及居民人身安全与健康的经营场所,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加强制度建设,实施长效管理,力争城中村不发生涉及无照经营和食品安全方面的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和影响恶劣事故。(牵头科室:企业监管科、综合监管一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责任单位:各基层所)

(二)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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