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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贵局发来的征求意见函,我局已咨询过水利规划编制单位,并对改河方案认真进行研究。现将意见回复如下:
1、原则同意改河道沿公路布置,确保该段河道不小于规划河宽,并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河道两岸管理范围需保留不小于8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