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温鹿司〔2008〕19号
关于转发鹿纪(2008)9号文件的通知
区法律援助中心、各街道、乡镇司法所:
现在鹿纪(2008)9号文件《关于印发<鹿城区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创建工作计划,认真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