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温鹿司党〔2012〕4号
关于转发《温州市司法行政系统群众满意
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评创办法》的通知
区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区属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现将《温州市司法行政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评创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党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