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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学区: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试行)》(温教人〔2017〕16号)和《关于开展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工作的通知》(温教人函〔2017〕26号),经研究,决定召开鹿城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工作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