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温鹿丰门办〔2017〕133号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丰门街道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丰门街道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青锋
副组长:陈飞义
成 员:李胜利(党政办)
周 哲(党建办)
缪志海(安保办)
章彩琴(社会事务办)
王一川(城管办)
朱兴国(经济办)
王 丽(经济办)(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