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在建工程相关单位:
根据市住建局《全市“大建大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铁锤”5号行动方案》(温住建发〔2021〕23号)和《2021年温州住建系统扬尘排水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温住建发〔2021〕22号)文件精神要求,以及结合温州市鹿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组织开展“8+3”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强化本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经研究决定,近期对全区住建系统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区属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市政道路工程等项目。
二、检查时间
(一)企业自查阶段(3月16日至3月23日)。由各区属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企业根据文件精神督促施工企业组织全面排查,并将自查表(附件1)于3月23日前报我局安监站 (微信工作群)。
(二)检查组抽查阶段(3月24日至6月15日)。在企业自查基础上,我局将组织相关技术、执法人员,结合《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对建设项目进行抽查,并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内容单独列项在检查记录表中,抽查比例占在建工地数25%。
三、检查内容
(一)各方主体履行工程安全职责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对特种作业人员和频繁从事登高与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定期体检或职业健康检查。
(二)鹿城区在建工程平安工地“六个一律”、“八个必须”的落实执行情况。
(三)工地现场标化文明施工情况。重点检查大门的开闭管理、车辆的冲洗情况、围墙高度材质公益广告、场地内整洁、材料有序堆放、扬尘防治及污水排放等情况。
(四)工地现场扬尘排水治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落实扬尘治理“七个100%”;重点检查车辆冲洗设施是否完备、排水沟及沉淀池是否定期清理、是否存在偷排现象。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排摸。
(六)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与消防设施配备情况。主要针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不畅通,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不规范,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消防设施失效。
(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等文件的情况。重点是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支模架及深基坑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八)塔吊、简易工棚、地下空间度汛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地塔吊维护保养情况、简易工棚安置位置是否安全、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和预案演练情况、地下空间排水沟、集水池、外漏孔洞的防水挡板等排水防汛设施、是否配备应急抢险设备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