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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龙政办发〔2018〕40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县政府领导领办重点议案建议提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8年县政府领导重点议案(建议)、提案领办件已经县政府研究确定(详见附件),现予以印发,请各承办单位根据《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领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成立办理小组
领办件确定后,成立由县政府领导牵头,主办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主办、会办单位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办理工作小组,及时召开相关会议,组织开展办理工作。
二、制定办理方案
承办单位应在接到县政府领导领办件通知的7个工作日内研究制定办理方案,经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并报请县政府领导同意后实施。
三、开展走访调研
承办单位要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议案(建议)、提案办理的全过程,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寻找破解问题的良方。
四、加强协调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