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为监管,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提高中介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龙游县域范围内所有房地产经纪机构必须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实行“三到位”。
一、公示到位
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登记证明、从业人员信息、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内容。
二、告知到位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书面告知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及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订风险承诺书;必须为双方当事人提供浙江省统一的最新版二手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目前为2018版),按真实内容指导其逐一规范填写。
三、履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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