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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批龙游县专家工作站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1-06-07 龙游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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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县机关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助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高端人才引领作用,鼓励我县企事业单位加强与市外高级专家进行科技合作,通过项目平台柔性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根据《关于打造更优人才生态加快龙游建设新时代浙西新明珠的意见》(县委发〔20204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批龙游县专家工作站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县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已与1名以上市外专家签订合作协议,且已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基础,其中,企业还需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市级以上研发机构。

2.聘请的市外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掌握某一学科领域前沿学术技术,有较高知名度,引进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有胜任工作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一定数量的研发、教学或创作人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35周岁以下成员不少于三分之一,有联合人才培养计划。

4.有明确的合作项目(课题)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专家和团队提供良好的科研和生活条件。

5.合作项目具有较强的创新型、先进性,对全县科技、农业、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发展有明显的推动作用。

6.项目已良性运行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评选名额

第七批县级专家工作站共评选8家左右,已入选市、县级专家工作站的单位不再参加遴选。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龙游县专家工作站申报表》(见附件)一式3份。

2.下列材料复印件一套: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专家简介,专家及团队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与专家签订的合作协议,已合作取得的成果或项目进展情况,本单位配套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工作性质的材料,工作站的工作计划、人才培养计划及成果、政府资助科研经费及单位配套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

3.完成合作项目(课题)的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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