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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龙湾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进程,区人民政府决定,建立龙湾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和协商范围
(一)共同协商、研究确定拟上市企业,协调解决全区企业上市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企业上市创造条件。
(二)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监管协作机制,促进上市公司规范发展。
(三)交流境内外资本市场发展情况,调查研究企业上市和资本市场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加快企业上市和推进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区金融办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温州空港新区管委会、温州高新工业园管理办公室、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区工商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区工商联、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区金融办:牵头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推进资本市场发展、加快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通报企业上市情况,协调指导企业上市相关工作。
2.区发改局:根据资本市场发展的有关政策法规,研究资本市场发展形势;研究提出全区资本市场的综合改革与发展规划。
3.区经信局: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技改投资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支持企业申报省级技术研发中心;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培植拟上市资源;加快培育大企业大集团,指导企业组建无区域集团,推动企业整合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多渠道、多形式引导企业上市;对拟上市企业进行梯队管理并提出建议名单。
4.区科技局:根据科技发展规划与相关政策法规,研究提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上市的措施建议,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创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
5.区财政局:根据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研究提出加大政策资金扶持、推进企业上市的措施建议,对相关资金的拨付使用进行监管。
6.区国资办: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措施建议;对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提供区属国有拟上市企业的情况,协调落实企业上市过程中有关国资管理的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