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湾区处置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现将《龙湾区处置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8日
龙湾区处置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妥善处置境内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提高快速反应和联动协作的处置能力,预防发生次生事故,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是指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事故。
1.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者造成伤亡10人以上的;
2.客运车辆发生群伤的交通事故;
3.运载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因恶劣气象条件及其他灾害引发交通事故,并可能继续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的;
4.造成省(部)级以上领导或者重要外宾伤亡的;
5.死亡对象特殊、影响较大,处置不当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
6.因交通事故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涉及其他社会稳定、安全,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
二、处置原则
坚持确保安全、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工负责、部门联动、科学处置的原则,将应急救援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三、事故报告制度
(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发生符合启动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置预案的事故情况,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最先接到报警的交警部门,在了解事故初步情况后,应立即向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和交警大队报告,同时要立即向区政府值班室汇报情况。公安机关及其他部门先接到事故报警的,应立即通报交警大队。
2.区政府根据事故发生情况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请求,指令各相关部门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加救援工作。
3.区政府负责做好与交通、医疗、消防及公安其他警种等部门协调指挥工作,及时掌握交通事故发展和突发情况的事态,及时向上级政府报送情况信息。同时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令,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做好宣传。
(二)报告内容要求
1.报告应简明、扼要。要求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和事故的简要经过,以及可能会造成的严重后果或影响;
2.如遇有运载易燃、易爆、剧毒、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遇台风、暴雨及暴雨引起的泥石流或山体滑坡、高温、干旱、大雪、冰雹、地震、浓雾等恶劣气象条件及其他灾害引发的交通事故,还应报告现场环境危害情况;
3.如遇交通事故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涉及社会稳定、安全的事件,还应报告参加闹事与围观群众的大概人数、现场治安秩序、道路交通中断和堵塞等情况,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或影响;
4.请求支援、指示内容要符合现场实际情况需要,要有针对性、合理性;
5.其他确需报告的情况。
四、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一)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交警三大队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事故处置领导小组,负责事故的现场处理、伤员抢救、排险、交通管制、维护社会稳定、舆情导控以及事故善后处理等工作,对事故处置实行统一指挥。
(二)事故处置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下设事故调查处理组、现场安全保卫组、交通管制组、医疗救护组、舆情导控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等。
1.事故调查处理组:由市交警三大队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负责事故现场处理、事故原因调查和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人法律责任等。
2.现场交通管制组:由市交警三大队分管秩序负责人为组长,负责对沿线相应路段进行区域分流,加强分流点出入口及路面道路的管理,引导车辆绕行,避免车辆积压,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3.现场安全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为组长,负责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并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确保整个施救路线畅通,防止发生因事故造成打、砸、抢和引发群体性闹事。
4.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负责伤员医疗救护,以及抢救医生、医疗设备、药品、血制品调配等。
5.舆情导控组:由区新闻中心负责人为组长,负责搜集事故发生后各种媒体有关事故情况的报道内容,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指挥部报告,与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等单位保持联系,统一对外发布事故相关信息。
6.后勤保障组:由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为组长,区新闻中心、财政、住建、城管与执法、供电、移动、电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调集处置事故所需紧急物资,保障现场通讯畅通,对外公布信息,妥善安排参加事故处置人员和伤员的饮食、休息,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7.善后处理组:由辖区街道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区公安、民政、财政、卫生、交警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妥善处理死者后事,做好死伤家属及伤者本人的安抚、理赔工作,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
五、处置程序
(一)现场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