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龙政办发〔2014〕48号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老年体育事业的发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63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3〕206号)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老年人体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老年体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老年体育工作是老龄事业的重要内容,是群众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敬老孝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积极开展老年体育活动,提高老年人的生活生命质量,对于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创建体育现代化示范区和增进社会和谐都具有重要意义。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增强老年体育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体育服务。
二、改善老年体育健身活动设施
老年体育健身活动设施,是发展老年体育事业的必要条件。按照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助为辅的原则,加快老年体育活动设施、特别是村(社区)老年体育设施的建设。将老年体育场馆及健身场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在新农村建设、新小区建设、老小区改造和创建体育现代化示范区、示范街道中,建设老年体育场地设施。在研究制定新建体育场馆规划时,结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特点和项目,统筹考虑体育场馆设施的功能和综合利用率,方便老年人参加健身活动。区本级、各街道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可在综合性体育场馆内建造老年体育场地或增挂老年体育活动中心牌子。场地内设有门球、地掷球、气排球等适合老年人活动的体育项目设施。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内部体育设施要逐步向老年人实行免费或优惠开放,为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提供方便。
三、抓好老年体育组织建设
各级老年人体育组织是为老年人身心健康服务的非营利性体育社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老年人的桥梁和纽带。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老年人体育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区、街道和行政村(社区)三级老年人体育组织,支持他们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支持和帮助各级老年人体育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推选威望高、热心老年体育工作、身体健康的老同志担任领导职务,聘用热心老年体育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老同志负责日常事务,保障日常工作顺利开展。各街道、村(社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落实改善老年人体育组织的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条件,主动为老同志开展老年体育工作提供方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