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龙政办发〔2014〕36号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龙湾区农业农村统计工作协调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业农村统计工作,发挥各部门在农业农村统计中的作用,切实提高农业产值数据质量,区人民政府决定,在龙湾区GDP核算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建立龙湾区农业农村统计工作协调会议制度。龙湾区农业农村统计工作协调会议由区统计局分管负责人为召集人,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海洋与渔业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见附件)。协调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协调会议的日常工作,区统计局农村统计专业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