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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WD00-2014-0003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丧事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温龙政发〔2014〕46号
为加强城市管理,整治丧葬陋习,营造和谐社会环境。根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区人民政府决定,禁止在办丧过程中燃放烟花爆竹,杜绝丧事扰民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