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临广电【2004】19号
局属各单位、各镇(街道)广播电视站: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广播电视网络工程建设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安全生产,特作如下规定:
一、所有广播电视工程,必须严格遵照工程审批和统一预、决算制度。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质量、安全标准。
二、所有的广播电视工程实行竣工验收制度,一切工程项目费用必须依据局工程竣工验收书进行结算。
三、工程费用的结算,与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挂钩。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责令整改,整改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负。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除以前局文件规定的处罚外,还将扣除本工程施工费用的30%。
四、所有在建工程,局里将不定期进行安全和质量检查,如发现问题,将作出严肃处理。
1、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章施工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对本工程的安全责任人罚款200元,处罚决定报市局。
2、施工人员未戴好安全帽,上杆未系保险带,未穿绝缘鞋的,对违规人员罚款50元,对本工程带队施工人员罚款50元。
3、线路横跨闹市区、公路、单位门口等过往车辆密集地段的,必须设立施工警示牌,并实行双人拦车保护,违者罚款500元。
五、所有广播电视工程,严禁转包或分包,违反规定,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除经济处罚外,将对工程责任人处以相应的行政处分。
六,局设广播电视工程督查、验收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赵学军
副组长:王毅力
成 员:许六一 徐建华 陈丹剑 孙 操 林美桂
孙 斐 汪立斌 蒋国权
七、以上条款由局网络中心负责解释,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各施工单位必须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施工人员,不折不扣地予以贯彻落实,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提高工程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1、临海市镇(街道)广电站工程预(决)算书
2、临海市广播电视局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单
临海市广播电视局
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局属各单位、各镇(街道)广播电视站: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广播电视网络工程建设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安全生产,特作如下规定:
一、所有广播电视工程,必须严格遵照工程审批和统一预、决算制度。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质量、安全标准。
二、所有的广播电视工程实行竣工验收制度,一切工程项目费用必须依据局工程竣工验收书进行结算。
三、工程费用的结算,与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挂钩。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责令整改,整改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负。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除以前局文件规定的处罚外,还将扣除本工程施工费用的30%。
四、所有在建工程,局里将不定期进行安全和质量检查,如发现问题,将作出严肃处理。
1、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章施工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对本工程的安全责任人罚款200元,处罚决定报市局。
2、施工人员未戴好安全帽,上杆未系保险带,未穿绝缘鞋的,对违规人员罚款50元,对本工程带队施工人员罚款50元。
3、线路横跨闹市区、公路、单位门口等过往车辆密集地段的,必须设立施工警示牌,并实行双人拦车保护,违者罚款500元。
五、所有广播电视工程,严禁转包或分包,违反规定,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除经济处罚外,将对工程责任人处以相应的行政处分。
六,局设广播电视工程督查、验收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赵学军
副组长:王毅力
成 员:许六一 徐建华 陈丹剑 孙 操 林美桂
孙 斐 汪立斌 蒋国权
七、以上条款由局网络中心负责解释,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各施工单位必须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施工人员,不折不扣地予以贯彻落实,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提高工程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1、临海市镇(街道)广电站工程预(决)算书
2、临海市广播电视局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单
临海市广播电视局
二○○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