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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建规〔2015〕29号
关于印发《2015年度临海市建筑业
管理要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5年度临海市建筑业管理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5年3月31日
2015年度临海市建筑业管理要点
2015年我局将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为主线,深化建筑业改革,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按照“抓发展、转方式、抓质量、保安全”的工作思路,以更高质量、更高效益、更稳发展适应新常态,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美丽县城”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做大做强建筑业,全力创建“建筑强市”
(一)工作目标
全年建筑业总产值完成420亿元,实现环比增长12%以上,争取完成450亿元。力争通过两年努力,完成“建筑强市”创建工作。
(二)管理要点
1、总结评估建筑业“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编制建筑业“十三五”规划,指导重点骨干企业开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2、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目标,引导帮助企业巩固市内市场、开拓市外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开拓省外市场。
3、贯彻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与资质标准实施细则》,做好企业新资质标准的贯彻和就位工作。
4、以绿色施工为载体,以推进建筑工业化信息技术相融合为手段,全面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5、加大技术创新,引导企业树立技术创新意识,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落实浙江省建设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动态监管服务、审批、统计等综合性功能。
6、深化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全面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在确保工程主体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消除质量通病。
7、深化专项整治,继续推进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架、深基坑、安全防护用品等专项整治,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8、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企业家队伍建设,注重培育注册执业人员,加强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工程造价及“三类人员”等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为建筑业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9、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实践,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
二、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不断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一)工作目标
确保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合格率达100%。全年创省级以上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市(地)级优质工程奖4项以上。全年创省级以上文明标化工地3个以上,市(地)级文明标化工地5个以上。
(二)管理要点
1、全面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全面实施“两书一牌”制度,强化建设各方主体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突出企业层面对工程项目管理作用。
2、完善检查制度。督促施工企业每月不少于1次,项目部每周不少于1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每日巡查。监理企业对监理项目部工作检查每2个月不少于1次,监理项目部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综合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行业主管部门在此基础上开展日常检查及抽查,每季度综合检查不少于1次,确保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质量安全隐患检查到位、整改到位。
3、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的专项整治。把深基坑、承重支模架、起重机械列为今年专项整治重点,严格按《临海市深基坑工程安全技术管理规定》(临建规【201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安全管理的通知》(临建规【2014】156号)要求进行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指导企业健全灭火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实行建筑起重机械产权登记和高大支模架安全备案制度。
4、提升房屋建筑结构安全性和功能性。重点对房屋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监督管理,规范和完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检测,进一步深化落实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工作,把质量通病治理向设计、商品砼原材料供应等源头延伸。全面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商品房验收、备案程序。
5、加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质量的管理。重点对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的合规性、混凝土(砂浆)原材料质量控制、混凝土拌合物质量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管,严格实施海砂氯离子含量、到场砼坍落度、抹灰砂浆强度定期检查和飞行检查相结合。
6、建立全省统一的建筑市场监管系统。按照住省制定的统一数据标准,逐步完善我市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动态记录市场行为和现场行为,实现市场与现场的两场联动。创造与省数据库互联互通的条件,实现“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监管目标。
7、加强建筑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工作,严格持证上岗,确保三级教育落到实处。重视农民工的基本操作技能和质量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农民工的质量安全意识,确保从源头上保障工程质量及安全。
8、鼓励创优创杯。鼓励企业培育优质工程,为企业争创“样板工地”、“文明标化工地”、“灵江杯”、“括苍杯”、“钱江杯”等优质工程奖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咨询,加大日常培训和帮扶力度,不定期组织专家到企业进行创优评杯指导,提高企业创优评杯积极性。
9、继续实施检测工作提升计划,加强工程实体检测水平。
三、规范企业资质及招投标管理,建立有序建筑市场
(一)工作目标
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做好企业资质的动态核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串标、拢标等违法违纪案件,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二)管理要点
1、不断完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范施工招投标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秩序,实现廉洁、信用、择优的目标。
2、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实现与施工现场“二场联动”机制,提高建筑市场履约信用,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违规市场行为,遏制招投标中串标、拢标、挂靠及违法分包等行为。
3、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管理,建立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考核制度,提高其业务水平及职业素养,实现准入与清出目标。
四、抓民生社会事业,力促建筑业和谐稳定
(一)工作目标
推进绿色施工,健全建筑施工企业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制,加强对各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逐步建立预防和快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二)管理要点
1.深化建筑工地“创模”工作。加强对工地封闭围挡、工程车辆清洗、扬尘控制、噪音控制等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三位一体”的科学发展,督促施工企业、项目部落实各项文明施工管理举措,确保城区内的建筑工地达到“创模”、“创卫”标准。
2.加强计生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对生育未绝育的女工参加计生部门组织的季度“三查”。督促各企业将计划生育的相关教育纳入民工学校的课程中,把流动人口与计生工作作为工地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检查。同时,积极协助计生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3.保障农民工工资。加强民工工资管理工作,督促项目部建立民工花名册、用工考勤制度、民工工资发放制度等,确保民工工资有据可查与及时足额发放,不定期对项目部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开展检查,防止各类矛盾纠纷的产生。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参加招投标活动,全力保障民工合法权益。
抄送: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