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临海经济开发区、临海头门港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临海市适龄妇女“两癌”常态化免费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临海市适龄妇女“两癌”常态化免费筛查工作
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市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提高广大妇女健康水平,我市自2012年起,将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三年共免费筛查近10万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妇女生殖健康保障力度,扩大受益面,我市决定从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通过健康宣传教育和“两癌”免费筛查等健康促进方式,提高我市“两癌”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率,提高广大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两癌”防治长效模式和协作机制,让全市适龄妇女每3年接受1次“两癌”免费检查,不断提高全市妇女身体健康。
(二)具体目标。
1.规范、优化追踪服务工作,使阳性病例的追踪随访率达到95%以上。
2.应检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3.提高筛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承担“两癌”筛查人员的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4.总结工作经验,合理调整检查服务网络布局,建立完善适合我市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的服务模式和财政保障方式,逐步形成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二、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和对象。临海户籍35-59岁适龄妇女,所有接受“两癌”免费筛查的对象均须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工作内容。
1.宫颈癌检查。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检查。
(2)宫颈脱落细胞:液基细胞学检查(TCT)。
(3)阴道镜检查:对TCT结果阳性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阳性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癌检查。
(1)乳腺临床检查: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
(2)乳腺彩超检查: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彩超检查。
(3)钼靶X线检查(自费):对乳腺彩超检查可疑或阳性者,进行钼靶X线检查。
3.人员培训。采取逐级培训的方式,由市妇幼保健院派出人员参加省、台州市组织的“两癌”筛查的培训,并对所有参加“两癌”免费筛查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统一标准和方法,加强质量控制和评估,确保项目工作质量。
4.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女“两癌”防治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
三、检查机构和人员
建立市适龄妇女“两癌”常态化筛查中心,设在市妇幼保健院;建立3个分中心,分别设在市第二人民医院、白水洋中心卫生院和桃渚中心卫生院。在4个筛查点均开设“两癌”免费筛查日常门诊,负责全市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并确定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为我市“两癌”进一步诊断机构,使筛查为可疑或阳性的人员能够得到准确诊断、及时救治。
从事“两癌”免费筛查工作的医疗技术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具备执业医师资质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组织和实施
(一)组织领导。
1.为加强对我市适龄妇女“两癌”常态化免费筛查工作的领导,组织成立临海市适龄妇女“两癌”常态化免费筛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开展适龄妇女“两癌”常态化免费筛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
2.各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机构,负责辖区内适龄妇女“两癌”常态化免费筛查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任务落实和督促管理。
(二)部门分工。
1.市卫生局:为开展适龄妇女“两癌”常态化免费筛查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开展全市适龄妇女“两癌”常态化检查工作;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组织成立技术专家组,为检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组织开展人员培训;确定“两癌”检查机构;对相关信息进行管理分析。
2.市财政局:负责“两癌”免费筛查经费的预算审核、核拨管理和使用监督。
3.市妇联:充分发挥基层妇女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两癌”免费筛查和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两癌”免费筛查率和“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动员和督促辖区内适龄妇女积极参与检查,并配合卫生部门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碰到的困难。
(三)机构职责。
1.市妇幼保健院:按照工作要求,分别制定辖区内“两癌”免费筛查工作计划和流程;成立全市适龄妇女“两癌”常态化筛查中心,专人负责;负责提供健康教育、咨询和“两癌”免费筛查技术服务,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负责建立“两癌”常态化检查信息网络系统与预约查询网络系统;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对检出的可疑病例,指导作进一步诊断、及时治疗及转诊,做好阳性人员的随访、追踪及复查;组织专家进行“两癌”检查的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
2.适龄妇女“两癌”常态化筛查分中心: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分中心“两癌”检查的工作计划和流程,由专人负责分中心运行;在筛查中心的指导下开展“两癌”常态化检查、健康教育和咨询等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负责本机构检出的可疑病例的召回与转诊、阳性人员的随访、追踪与转诊;抓好质量控制工作。
3.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对上转的可疑病例作进一步诊断、治疗、转诊及阳性筛查对象的随访、复查,配合市妇幼保健院做好信息报送,市第二人民医院兼做好分中心的职责。
4.镇(街道)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泛宣传“两癌”免费筛查的重要意义和防治知识;协助辖区内参检对象进行网上预约与结果查询;协助筛查(分)中心将检查结果及时告知受检妇女,并随访、追踪可疑病例的诊治复查情况,责任医生将检查机构的检查结果记入被检查者个人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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